最近試了幾支十二年的威士忌。
在久翼見試了愛雷島的泥煤味,不過哪支酒倒是不記得,只記得像某種曾經熟悉的噁心的味道。也喝了些斯蓓河畔的酒,大名鼎鼎的菲迪和立威,平平順順,要比喻的話像是老好人,就是要做到人見人愛就對了。惹人討厭。
也試了高原區的達摩。還有島嶼區的「高原」騎士。兩者的個性就鮮明了些,像是兩條漢子。我自己是喜歡高原騎士多一些,理由嘛,可能要等我喝完整瓶才知道。
星期五去了黑潮,阿靖賞了杯愛雷島的威士忌,價位上來看我猜是十五年吧,哪支酒倒是沒問清楚。泥煤味很強,但是卻很細緻,我這才喝出來,原來我記憶中的味道是中藥的粉光蔘,真的是相當不快樂的很苦的回憶,唾腺都快失控了。不過稍微習慣這味道以後,就比較懂得欣賞了。讓我想起喝曼特寧等亞洲豆,一樣像中藥,也一樣在習慣以後開始玩味。所以拿豆子來比喻,我可以叫它頂上黃曼威士忌嗎?
然後我發現一個怪癖,威士忌我偏好用男性比喻,而咖啡似乎還是學十二用女人會傳神一點,至於最近相當苦手的奶泡嘛,自然還是用不同年齡女人的肌膚來形容最恰當了。可惜我的奶泡似乎總是有點太熟的了我吃不下。
2009年1月12日
還是來談談輕鬆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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